释义 |
1、到法院提交诉讼状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办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书 法院在立案后,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通知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并参加诉讼,说明到场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不到场的的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这是在法院开庭之前的程序,双方会对证据等进行交换,以便了解双方的矛盾争端点,同时也是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的重要前提。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这是法官在书面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双方真实情况进行了解的渠道,也是进行诉讼的核心环节,这个环节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律师。 5、法院宣布判决结果 6、判决生效,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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