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太仓市律师 曲沃县律师 开封县律师 顺德区律师 郯城县律师 右江区律师 新浦区律师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筹集资金面向市场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相应的公司债券。债券的发行是有额度的限制的,额度的多少需要经过投行人的资格、债券的种类等多种因素全面衡量而确定。我国法律对其内容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将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介绍给大家。 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公司债券的计划管理,决定从1990年起,对公司发行债券实行额度申报审批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公司内部发行的债券。 二、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发债上一年度的七月底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计委(计经委,下同)申报债券发行计划。人民银行分行和同级计委共同商定编制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并填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申报表》,于当年十月底前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提出全国的公司债券年度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三、全国的公司债券年度发行计划确定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联合将年度公司债券发行控制额度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计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券,必须纳入国家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模之内。 四、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审批程序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企业填报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表,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审批。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券,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规定,属于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项目,申请表应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由各地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送同级人民银行分行审批;属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人民银行分行签署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查后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五、在治理整顿期间,公司不得以发行债券作为筹集新开工项目的资金来源。企业发行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债券,只限用于国家计划内、符合产业政策、经过批准的续建项目因各种合理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 六、为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根据目前情况,用于单个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性质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基建项目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一律不得超过其自筹投资和国家预算内投资之和。 七、鉴于本通知下达较晚,1990年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申请表可由各地人民银行分行、计委在1990年2月底前,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 在金融市场中,债券类投资的市场是比较广泛的。有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然少不了债券的发行人。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才会予以批准面向社会发行债券。因此,这就需要发行债券的公司了解,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的具体规定,以便债券发行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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