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什么人担任? |
释义 | 当前,大都国有企业已初步树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状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没有构成有用的法人管理结构,权责不清、束缚不行、缺少制衡等问题较为杰出。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国有企业的上级机关录用或是出资人国资委录用,也能够是在外延聘。 相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2、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现行法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为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出资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出资人机构要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公司章程管理,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机制,制定监事会建设、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适时制定国有资本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管理办法。 因而,在对外联系上,法定代表人依据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则,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行为,应当由公司承当相关法令责任。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联系,而是代表联系,且其代表职权法令的明确,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发作纠纷时,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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