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业活动中股权质押是否优先受偿
释义
    商业活动中股权质押是否优先受偿
    股权出质,顾名思义,就是将公司的股权出质出去,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指的是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
    设定股权质押的意义在于,以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使债权得到清偿的一种行为,从上面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股权质押是可以有限受偿的,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八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股权的质押在有关的商业活动中,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益,所以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问题,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获得,就需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权益的维护,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有关的程序操作符合法律上的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就会保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 2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