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 《公司法》37条规定,股东大会的职责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便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与法律知识了,由此可知,公司法股东大会职权主要是有11项,基本上主要就是关于公司的基本运行规则以及各种人事职位的决定,这些职权与公司能否正常营运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股东大会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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