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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人股份应占多少?
释义
    一、公司法人股份应占多少?
    公司法人股份没有必须规定的应该占多少比例,甚至是可以不占比例都可以的,因为公司法当中的规定是法人他是具有相关的独立承担责任的一些公司的代表,所以他可以并不是公司的内部的股东,没有相关的出资额度都是可以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
    二、公司法人要负的责任有哪些?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成员,他在公司内部当中的作用是承上启下,对内的话也是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对外的话代表着公司从事着一些具体的经营活动,当然他可以不是公司的,重要的股东可以没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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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