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诉讼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或者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法院在一个审理程序可能作出多个裁定,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 (1)不予受理; (2)驳回起诉; (3)管辖异议; (4)终结诉讼; (5)中止诉讼; (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8)财产保全; (9)先予执行; (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14)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15)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 1、对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和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的,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对于除以上三类裁定之外的其他所有裁定,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一经宣布或者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介绍的“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行政诉讼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或者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法院在一个审理程序可能作出多个裁定,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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