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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释义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循公证人员亲自、直接办证和为当事人保密的原则。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或立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四)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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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4: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