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原判发重审再复议可以吗 |
释义 | 撤销原判发重审再复议可以吗 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不能申请复议的,这个复议也有范围限制。 复议的范围规定: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法院在判决之后,当事人对判决表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的,那么如果已经撤销了原判,并且发回重审是不可以再进行复议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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