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托终止后法院强制执行谁是被执行人 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相关知识点 第五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第五十八条 ?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公益信托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规定的,适用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六十条 ?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有关信托法信托终止后法院强制执行有什么人是被执行人的其他问题或者纠纷,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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