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实缴后是否有连带责任 |
释义 | 一、股东实缴后是否有连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