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营醉驾认定流程都有哪些相关的程序 |
释义 | 我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在对社会上的案件处理和犯罪人的行为处罚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标准何法律依据。相关的交通案件的是一样,有相关的办案机关提供邮箱的法律处罚材料对犯罪者进行处罚。那东营醉驾认定流程都有哪些相关的程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 认定酒驾的唯一证据是吹气检测或抽血化验的结果。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第八条呼气酒精测试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 的,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酒精测试应当打印书面测试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 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书面测试结 上注明。 第九条抽血条件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抽取血样,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 (二)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 (三)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四)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十条抽血程序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监督。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且不应 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分别使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封装 并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分别装入纸质口袋密封,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密封袋应 明被抽血人姓名、抽取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 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 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这类醉驾的认定主要根据相关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判罚的。我国在发现这类嫌疑人时,先要求其进行吹气实验,如达到一定标准后在进行验血,以此作为最终的处罚标准,对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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