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汉源县律师 文登市律师 德清县律师 霸州市律师 渝中区律师 长安区律师 石棉县律师 若肇事者的行为构成了法律上面规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话,那么此时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由于这种情况下的后果比较严重,因此实践中就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那通常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 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很多时候普通人认为的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其实与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要想以此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就会造成冤假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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