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几年可以视为自动离婚? |
释义 | “分居两年”法院就肯定能判决离婚么? 答案:不会。如果没有证据或不是“感情不和”,则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白白耽误两年。 因为,如果某老汉作为原告去起诉离婚,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则原告就有义务证明感情破裂,由法院判决离婚,怎么能证明感情破裂呢?这要区分两方面来考虑: 1、要提供什么样形式的证据? 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2、提供证据要证明什么内容呢? 按《婚姻法》第32条规定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一条有相关司法解释可参考,还有十多种情况可判决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从以上可看出,如果是分居两年,是可能判决离婚的,但如果被告不认可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您就是分居半辈子也不成(如果及时起诉的,可能到不了两年,就能离婚,再婚生的孩子都快能打酱油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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