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以下刑罚可以不批捕吗 |
释义 | 三年以下刑罚可以不批捕吗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即适用逮捕措施应当严格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必要情形内,能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尽量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市中院通过调研发现,对所犯罪行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率基本在80%以上。 为此,《意见》规定,对于所犯罪行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认罪悔罪、犯罪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一般不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对于所犯罪行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认罪悔罪的,一般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对于所犯罪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认罪悔罪的,有条件地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意见》同时规定,对于已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案件,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应尽快办结案件,尽可能减少羁押时间。该《意见》的实施,将有效地防止因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而导致的“交叉感染”,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其回归社会。 不予批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根据国家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所犯罪行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认罪悔罪、犯罪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一般不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