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 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如你列举的:“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这是物权本身所具有的权能。 物权请求权一般包括: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排除妨碍请求权 3、消除危险请求权。 4、恢复原状请求权有争议。 二、物权请求权的主要性质 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 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 三、物权请求权的竞合状况 物权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可能发生竞合,包括如下情形: 其一,物权请求权与合同债权请求权的竞合。 其二,物权请求权与因侵权行为而生的请求权的竞合。 其三,物权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能否竞合,存在争议。 四、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的例外规定是啥? 民法总则草案对诉讼时效制度作了完善: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的这种基本权能的,而且物权请求权在很多情况下有可能和其他的请求权发生相互竞合,所以在民事纠纷当中的物权请求权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权利。可是要行使物权请求权的话,建议还是在知道侵权之日开始就及早的做好准备,这样才能减少带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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