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索赔程序 |
释义 | 一、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中一方违约或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如何索赔 二、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条件: (一)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要向监理工程师发出意向通知,然后提交有关资料,监理再给予答复,如果监理十四天内没有给予答复的视为默认。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工程索赔的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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