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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减刑假释立案后须5日内上网公示吗
释义
    减刑假释立案后须5日内上网公示吗
    刑假释立案后须5日内上网公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
    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限为五日。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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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7: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