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怎么核实求职者是否解约 |
释义 | 1、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在无法提供证明的情况下,可做背景调查以了解是否存在未了结事宜,如住房、培训、违约金等,以及是否存在竞业限制、保密协议; 3、如劳动者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又迫切需要这样的人才,应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劳动者入职的书面证明;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保证在签订该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若因该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保证在签订该劳动合同时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若因该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如果是一定要使用该人员,但是没有办法获知他的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让员工写明与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说明,同时让其在填写入职资料的时候将填写的经历填写在入职前已经与相关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时间,同时在入职表后面一定要注明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前提,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并不予经济补偿; 企业发录用通知的注意事项 1、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率,一旦发出就对企业产生相应的约束,如操作不当就会发生风险。录用通知在民法上属于“要约”,只要求职者对《录用通知》做出回应,用人单位就有责任履行其中承诺。 2、除录用通知书上明确可以撤销或撤回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否则就属于单方面撤销合同,如求职者证明因用人单位违约行为遭受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录用通知只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如求职者没有表示接受,求职者就不受录用通知书法律约束。 4、《录用通知书》经常与劳动合同不一致,因此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以劳动合同为准。 5、所以企业尽量避免发出《录用通知书》,可用电话联系、当面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 企业审查应聘者资料时,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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