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害方不处理,肇事方怎么办? |
释义 | 热门城市:武威律师 常州律师 梧州律师 安阳律师 许昌律师 安顺律师 鸡西律师 镇江律师 黄石律师 广东律师 最近一段时间交通事故出现的频率在持续升高。对于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或者避而不理者的情况,交通法都有明文规定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但是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不处理怎么办?肇事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出现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不处理,肇事方怎么办 (一)立即停车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并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三)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四)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二、当以上积极措施肇事者都采取了,但是受害人一方却无故不出面进行协商怎么办? (一)肇事司机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为调解、做伤残鉴定和诉讼做准备;而且,防止医院由于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肇事方可以告诉受害方如果在一年之内他们不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并不是只有受害方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交通事故出现后受害方不处理时,肇事方应先采取积极施救等措施,然后告知受害方诉讼时效以及自己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及赔偿标准来赔偿自己所应当承担的部分,而不是无限制的赔偿!遇上此等纠纷,我们应该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湖南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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