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车限行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外地车限行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2014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其中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做出了以下规定: 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2、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3、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4、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5、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 6、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二、进京证 北京市取消长期进京通行证后,初次办理的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期满后需要延期的,可办理一次有效期为5天的延期手续。 在初次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等9个交通支队,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办理延期手续时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 非初次办理的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提交手续,重新办理进京证。 随着车辆的不断普及公民的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那么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车辆的增多也是会导致城市的环境造成危害并造成城市的交通拥堵,所以一些大城市也是避免以上原因会制定限行政策,如果车辆违反了限行规定后也是会受到当地交警部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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