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的规定是由肇事者进行承担。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其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则受害人不得就该营养费提出赔偿要求。 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作出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因此,营养费的赔偿数额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强险理赔限额 1、有责任赔偿的数额和范围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③财产赔偿限额:2000元。 2、无责任赔偿的数额和范围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我们国家在交通事故当中所看到的一个赔偿的项目,最常见的就是医疗费用的一些具体的支付,但是除此之外的话,往往还有一些小的费用中,经常情况之下是会被他人所忽略,比如说在一些必要的营养费用都是必须要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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