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流程如何? |
释义 | 国有土地,顾名思义,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国有土地,人们在获得他的使用权之后,可以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它的抵押也是被允许的。那么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流程如何? 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项; 一、收件 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条件:依法以有偿方式(包括出让、国家租赁、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4、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原件); 5、地价款缴纳凭证(首次抵押交原件); 6、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7、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8、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件); 9、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0、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1、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以三方申请登记的需提交三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原件);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 (二)现状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复印件); 4、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5、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原件); 6、房地产开发项目部分房产抵押的须提供原测绘部门出具的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证明(原件) 7、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8、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0、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1、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2、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以三方申请登记的需提交三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原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收件单》。 经核实该宗地存在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的,不予收件。时限:0.5个工作日 二、受理 受理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标准:同收件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含收件当日),按照受理标准进行详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先核实该宗地的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对有限制信息的项目,进行退件处理。 予以受理的,对无限制信息的项目需补正材料的,出具《行政服务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不予受理的,经科长同意,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出具《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日期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应在0.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行政服务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 时限:4.5个工作日 三、审查 标准:抵押土地无权利限制条件,抵押双方手续完备,符合登记要求。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查,制作《抵押登记审批表》,填写审查意见,并将限制信息情况填写在《抵押登记审批表》中。 符合标准的,注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不符合标准的,制作《行政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时限:2个工作日 四、审核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审查意见及内容进行审核。 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在《抵押登记审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定。 不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应与经办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 同审查标准本岗位责任人 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及内容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抵押登记审批表》中填写审定意见。 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审定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 六、告知与颁发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登记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制作相关文件。 (1)再次核实该宗地的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并在《抵押登记审批表》备注栏中注明。对存在限制权利情况应停止发证,按相应程序作退件处理。 (2)准予办理的,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卡》注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抵押登记审批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盖土地登记专用章。 不予办理的,制作《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 2、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进行通知。 通知申请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或《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等文书材料,申请人凭《收件单》等凭证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时限:2个工作日 七、公示与归档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每周一将上周办理结果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应在本周内将办理结果在网络上予以公示。 申请人领取相关材料后,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应在一周内将审批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在1个月内完成档案入库工作。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法律特征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3、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4、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有偿取得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使用期限限制来源:环球网校(edu24oL)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五)政府垄断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登记来源:环球!网校(edu24oL) 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经营性土地没有按照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协议出让土地地价明显低于出让低价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以上几种情况不得登记。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该权抵押权的设定流程是非常的繁琐的,要准备的资料也非常的多。在办理抵押权设定前,应该了解清楚里面的利害关系,符合法律的规定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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