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土地罪辩护人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买卖土地罪辩护人范围有哪些?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下列群体不能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一)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关于非法买卖土地的这种犯罪案例,近些年来越来越严重的情况就是有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涉案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和某些非法商家相互勾结,利用国有土地资源大肆的为自己牟取暴利。可是,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人范围和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之间没有什么联系,非法买卖国有土地资源的犯罪嫌疑人也是有辩护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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