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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释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二次鉴定制度,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医学会负责组织,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具体的职责分工是: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律师热线电话:010-81151682,1367134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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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3: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