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征地补偿费挪用有什么责任
释义
    热门城市:株洲律师 永州律师 崇左市律师 珠海律师 自贡律师 澳门律师 平凉律师 丽江律师 黄石律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进行征地的,则必须要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要到位。但实践中有的人却对征地补偿费挪用,此时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可能你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征地补偿费挪用承担什么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
    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二、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1、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
    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
    3、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如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我国很多法律中都有关于征地补偿费挪用承担责任的介绍,最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法律咨询网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三种具体表现形式,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0: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