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判刑 |
释义 |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的行为,同样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情节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否则只会按照违纪行为进行党内处分。那结合《刑法》中的规定来看,究竟对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3.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3.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4、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在16年出台的关于贪污贿赂罪司法解释当中,就对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数额作出了调整,现在挪用公款的行为,一般在数额达到了3万元的,那么才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当然,挪用公款之后,如果又有携款逃跑的行为,则此时就会转化为贪污罪,对行为人的处罚又会不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