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聊城地区十级伤残在交通事故中能赔多少钱 |
释义 |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基数,乘以20(年),再乘以10%(伤残等级系数)。说明一下:伤残等级系数,按十级10%;九级20%;八级30%,以次类推,二级90%,一级100%;根据上述规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标准基数乘以2。(如果是江苏省,城镇的74346元;农村的32514元)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注:2016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257元; 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对于你提出的“山东聊城地区十级伤残在交通事故中能赔多少钱”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基数,乘以20(年),再乘以10%(伤残等级系数),有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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