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赠与财产是否可以要回 |
释义 | 离婚时赠与财产可不可以要回 离婚时赠与的财产是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给予,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回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时赠与财产可不可以要回”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时赠与的财产是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给予,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回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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