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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继承遗产认不认
释义
    遗产继承法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
    胎儿继承遗产的情况: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胎儿还在母亲肚子里,肯定无法承担义务,我国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还没出生,即没有权利,又无权利有无义务,胎儿就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胎儿在遗产分配中和已出生的孩子所占地位一样,按照继承法规定是第几顺序就是第几顺序,并非一定要是第一顺序,就象爷爷奶奶死亡,他们的第一顺序全部不在了,而媳妇怀孕中,那个孩子就不是第一顺序了,但它仍然是继承人。只不过胎儿还未出生,有分几种情况,在我国,胎儿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生命是指出生有呼吸,如果一出生就是死体,那么把预留给它的份额按照先前的遗产一样,分给别人;如果一出生有呼吸然后死亡,预留给它的份额作为胎儿的遗产进行划分,胎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它的父母了;如果孩子活下来了,当然那个份额就是它的财产了。胎儿就算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能说其与母亲的份额相等或不相等这么绝对,当它的父亲死亡时,首先父亲的遗产有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剩下一半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如果按照我上面举例说爷爷奶奶死亡那个例子的话,按照代位继承来说,母亲是拿不到遗产的,这样子,胎儿和母亲的份额就又不一样了,总之,要按照情况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以上说法都是按照法定击沉过来说,遗嘱继承不受此限。
    胎儿继承有没有明文规定?哪种情况下胎儿可以继承遗产?这些问题小编已在上面内容为大家讲解了。还有更多的继承法知识请上法律咨询网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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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