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关系中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 |
释义 |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转让,法官可以追回财产,继续执行。 《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1、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2、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3、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4、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5、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6、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7、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8、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9、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10、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 上面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债务关系中继子女时候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的问题,很显然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大家在生活之中遇到了相同或者类似的问题,相信小编的这篇文章对您是有一定帮助的。并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驶。如果您的情况比小编这里的情况更加复杂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