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问题继承人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吗 |
释义 | 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问题继承人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2、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继承法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就是我国对于遗产分割时间问题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了,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遗产分割的时间问题继承人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如果对于遗产分割的相关问题想要了解的更多,建议找律师进行咨询或询问法律部门。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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