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释义 | 一、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主要职责: 1.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 2.保管各类遗产; 3.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 4.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5.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二、遗嘱不写执行人有效吗 是有效的。 1、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2、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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