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作为买方的乙方如果遇到下列7种情况,有权单方通知甲方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乙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先卖后抵押的。买卖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告知乙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买卖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还有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隐瞒房屋抵押的、过分延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内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因为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并遵循一定的程序,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可能构成违约。因此,购房者如欲解除购房合同,应事先咨询专业律师并按律师的指导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 通过以上小编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形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有律师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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