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
释义 | 哺乳期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跟随父亲生活的情况 (一)有疾病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三)经济能力不佳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 (四)犯罪 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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