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院收集调查证据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四会市律师 社旗县律师 渭滨区律师 新沂市律师 北流市律师 六合区律师 阳西县律师 邹平县律师 在法院审判中,证据是证明事实的依据,也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几乎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是证明自己的有力凭证。这就是现在所谓的靠证据说话。那么,申请法院收集调查证据的条件以及手续是怎样的?下面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申请法院收集调查证据 (一)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符合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进行调查,法院调取的证据归属于申请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体系当中。 (二)当事人如何办理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手续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证明的事实;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申请法院收集调查证据的条件以及手续是怎样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由此可见,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己或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而是向法院申请调查,是被接受的,同时也体现了法院的公平性。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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