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延期审理是因为出现了不能预见的障碍而导致庭审被迫中断的情形,司法实务中延期审理的情形并不少见,但很多人都不了解延期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新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是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共有五种: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其中,前三项是“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后两项是“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刑诉法第198条规定了3种情形,及相关司法解释 1、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不计入审限,)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适用补充侦查的规定,重新计算审限)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延期审理 (不另外给时间) ① 拒绝辩护时,另行委托或指定辩护 ②补充起诉 ③变更起诉 ④公诉人提出了新证据 (不在证人名单和证据目录内的) 4、准备辩护时间 (10天,不计入审限,解释165条等) 多数情况下延期审理是因为出现了无法预料的情形,此时很难确定再次开庭的时间。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列举了八种延期审理的情形,对于其中某些能够确定开庭时间的情形,是规定有相应的延期审理时间的。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根据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延期审理情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您解开目前面临的问题。 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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