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举报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
释义 |
一、到哪举报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下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 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 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二、投诉处理流程 1、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信函、电话、来访登记(包括收讫及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 (2)向有关单位及人员初步查证落实投诉内容; (3)经初步查证投诉内容基本属实者,索取投诉工程的相关资料; (4)组织调查; (5)编制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2、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调查内容: (1)核查工程参建方履行建设程序情况; (2)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3)调查工程参建方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情况; (4)审查工程设计施丁图纸、文件,必要时对结构设计进行复核验算; (5)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6)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施工技术资料。 现在,国家正在进行反腐倡廉和打黑除恶的活动,因而我们开通了很多的市民热线和其他的举办方式,让民众监督政府职能的形式,让权力真正的用在实处,让民众更好的可以享受国家的发展给人民带来的福祉。市政建设关系每个民众的切身利益,如何举报,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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