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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进司法鉴定科,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司法鉴定主要是在诉讼中非常常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主要是对案件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河鉴定。而且司法鉴定科是非常重要的,相信每个人都想要进司法鉴定科,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进去的,那么怎么进司法鉴定科,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多少人了解呢?
    一、怎么进司法鉴定科
    司法鉴定人是登记制度,请您参考《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先找一家鉴定机构,他接受您后您提交相关材料报司法局一批。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司法鉴定是国家单位,相信是很多人都想要进去,如果想进,还需要按照历程办事,并且还要了解司法鉴定的流程。以上就是“怎么进司法鉴定科,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相信通过这些内容,无论是对怎么进司法鉴定科,还是对司法鉴定的流程都有一个很清楚的认识,同时也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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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