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告登记费是谁缴纳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一般操作上是由购房人承担。 相关知识: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什么 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据《物权法》等有关的法规规定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一件开始施行,应不在“《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范围内。也就是说发改价格文件出台时还没有预告登记,所以文件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不应该包括预告登记。并且80元登记费含一本房屋权属证书,而房屋预告登记啥也不给。 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时,按法律所规定的需要缴纳的费用必须交齐才能办理。需要缴纳的费用有:房地产抵押登记费: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6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400元/件;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按照贷款额的0.08%收取。注销登记的办事时限是2个工作日,办理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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