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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决书罚金能否不缴纳
释义
    法院判决书罚金能否不缴纳
    在刑事案件中被法院所判的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的,可由法院强制缴纳。
    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也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有关判决书罚金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法院判决书罚金的具体金额,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罪犯缴纳罚金存在困难的,可以提出分期支付。如果罪犯恶意拖欠,则人民法院查实后可以强制执行。更多相关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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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