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多个质权人可以吗 |
释义 | 股权质押多个质权人可以吗 一般只有一个质权人。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对于股权质押过程中,一般来说只有一个质权人,这个质权人就是银行,到时候如果不还钱的话,银行是可以直接把这个股权拿去拍卖了然后来优先偿还不足部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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