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解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一、被解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违法解除合同赔偿内容有哪些?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时一定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事实,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注意保留好能证明损失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加班申请书,以及相关票据等。 被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就意味着下岗。当然,员工自己对于自身被解除的原因不会不清楚,如果符合实际情况的话,那对于公司做出来的这种决定职工也只有接受。反之,如果是被迫解除的,那员工首先要懂得收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在被解除之后才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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