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5、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康复费)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7、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9、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10、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生活护理费)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综上所述,从生活、医疗、劳动等各个方面说明了工伤赔偿申请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对于工伤赔偿的额度将根据伤残等级、所影响到的劳动能力来区分其赔偿金额,伤残等级需医疗机构确认,之后就可以去申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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