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
释义 | 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含省级)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限的,除了经本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期间我们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的,如果发现了重要的证据能够进行定罪的话,那么一般会在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