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虽然很对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宣告了缓刑,但这也仅仅是对主刑暂缓执行,如果法官对罪犯同时也作出了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的话,此时主刑的暂缓执行,并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那其中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二、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怎么执行? 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那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关于罚金怎么执行的问题,其实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 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 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在对刑事罚金刑进行执行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罚金数额是多少,当然也要了解清楚法官是根据什么计算出来的,这样才能知道法官作出的判决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当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来具体执行罚金刑的。要是你对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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