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期间种类和计算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八十三条?期间耽误和顺延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怎么规定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