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 |
释义 | 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纠纷(包括工伤纠纷)协商调解的;法律之所以允许协商调解是因为这种协商既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又节省了大量的仲裁或诉讼的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对社会的进步发展是有利的; 工伤待遇与赔偿纠纷涉及的重点问题: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试用期内的职工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精神损失依法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职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 6.如果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可以停止发放工伤待遇。 7.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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