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
释义 | 【为您推荐】宁晋县律师 顺平县律师 建水县律师 黄州区律师 浏阳市律师 平阳县律师 资中县律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除了协商、申请第三方调解,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那么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呢?法律咨询网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相关企业侵犯后向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被)请人 姓 名:张某 性别:女 国 籍:中国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工作单位:上海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电 话12345678 邮 编20000X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代表人姓名:赵某某 性别:男 职务: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登记地: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 电 话23456789 邮 编20000X 请求事项:1、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春节三天的加班工资900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于2006年8月经招聘进入被申请人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6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14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出纳,每月工资2000元,当月工资于下月5日发放。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了招工录用手续。工作期间,申请人任劳任怨,有时根据被申请人的安排加班加点,但被申请人从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2008年3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写明,申被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被申请人将支付申请人工资至2008年4月14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08年4月14日,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办理退工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认为,根据《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现申被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故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现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故要求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2008年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满1年8个月,故要求被申请人按2000元/月支付申请人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申请人向贵会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确认以下为文书送达地址: 申请人名称: 张某 被申请人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某室 邮政编码: 200000 邮政编码: 200000 某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张某 (签名或盖章) 2008 年 XX 月 XX 日 以上是关于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范本参考示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要积极主动寻求帮助解决,可以先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要意识到使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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