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在一段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都会有担保人的存在。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担保,一旦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履行担保责任,为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担保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那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三、担保法对担保人追偿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担保法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解释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担保法解释21条规定: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法解释42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担保法解释43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为三年时间,超过三年担保人将无法行使其追偿权。担保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担保人对于债务人行使的追偿权也只能在主债权的范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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